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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精選3篇)作文

 作者: | 閱讀: 11.24W 次

篇一: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

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精選3篇)作文

爲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__省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情況

__鎮地處__縣北部,距縣城30公里,行政區域總面積184平方公里,轄區28個行政村,人口9。5萬人,耕地面積19。1萬畝,是縣北商貿重鎮、__省重點建設鄉鎮、__市新農村建設試點鎮。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一、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黨委書記陳春霆任政委,由人大主席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治辦、農業技術服務中心、應急辦、派出所、黨政辦、公共事業辦公室、司法所、經濟發展中心、自然資源所和規劃建設辦公室、供電所、綜合文化中心、學區管委會、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應急辦: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供電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綜合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衆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公共事業辦公室: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覈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0、經濟發展中心: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覈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1、自然資源所和規劃建設辦公室: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2、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3、學區管委會: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4、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爲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__________)。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建立山洪災害易發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啓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委會的幹部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爲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成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衆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啓動後,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武裝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派出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衆。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公共事業辦公室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經濟發展中心牽頭,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公共事業辦公室、自然資源所和規劃建設辦公室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衛生保障。鎮衛生院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覈查。公共事業辦公室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覈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區)委會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搶險突擊隊,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篇二: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

爲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防汛抗旱中的作用,及時有效地做好防汛搶險工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防汛抗旱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____“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堅持未雨綢繆、積極應對,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原則,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全力以赴參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二、組織指揮

縣公安局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設在一體化中心,由局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局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爲成員。根據災情,可設立現場指揮部。

災害事故發生後,屬地派出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迅速覈實情況,縣局根據受災情況和縣委政府、市公安局指令啓動預案。指揮部成員30分鐘內到達指揮部,處置警力1小時、增援警力2小時內完成集結併到達處置現場。

三、職責分工

局指揮部主要職責:按照縣指揮部指令,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處置汛情事故,維護社會秩序,向有關方面報告工作、通報情況。

局指揮部根據實際設指揮調度、搶險救災、案件偵辦、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內部安全、後勤保障、通訊聯絡、輿情導控、警務督察等若干工作組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一)實施搶險救災。對發生災害險情的,迅速調集警力趕赴現場,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參與搶險救災、控制險情、協助轉移救助受困羣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組織轉移羣衆。對需要撤離和轉移的羣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確保人員撤離前後及撤離途中的絕對安全。

(三)維護災區交通秩序。對道路損毀、水淹、阻隔造成交通中斷的,及時實施路面秩序管控,組織交通分流。加強災區交通管理,確保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

(四)依法查處盜搶救災物資案件。加強對災區治安管理,嚴厲打擊破壞公共設施、盜竊、哄搶救災物資及趁災“打、砸、搶”等違法犯罪活動。

(五)對重點要害部位實施安全保衛。組織警力加強對供電、供氣、供水、電臺、通信、醫療等關係國計民生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協助做好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的普查轉移工作。

(六)確保搶險救災期間社會政治穩定。準確蒐集上報各類情報信息,及時查明澄清影響社會穩定流言,妥善處置災情期間各類羣體性糾紛。

四、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單位要從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居安思危,密切協作,層層加強組織,健全工作制度,切實做到險情在第一時間傳遞,工作預案在第一時間啓動,應急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到達,搶險救災措施在第一時間落實。

(二)加強會商研判。充分運用“情指勤輿”一體化作戰體系,密切同級防辦、應急、水利、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加強與12345等社會求助聯動配合,全方位、多層次、廣渠道、寬領域收集相關信息,綜合會商研判,爲領導決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證,確保指揮調度到位。

(三)強化宣傳引導。積極主動挖掘、收集反映廣大公安民警不顧自身安危、衝鋒在前的第一手資料,大力宣傳公安機關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羣衆利益的先進事蹟和感人故事。依法快速處置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擾亂治安和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正面引導,防止以訛傳訛,引起輿論炒作。

(四)強化組織保障。要加強汛期戰備值守,配齊手電筒、雨衣、雨鞋、救生衣及必要的搶險工具。警力、車輛、裝備、物資必須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不得推諉扯皮,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能夠快速反應、及時響應、高效處置。對不聽從命令,不服從指揮,不堅守崗位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篇三: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

0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及時有效應對、處置本市可能發生和已發生的水旱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__省防洪條例》《__省抗旱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__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__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__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級應對水旱災害的防範與應急處置。

本預案所稱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鎮)內澇、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羣衆觀點和羣衆路線,堅持社會共治,把保障人民羣衆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爲防汛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水旱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爲主。堅持黨委領導,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依法防治、羣防羣控的要求,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條塊結合、分類管理、源頭防控、協調聯動的防汛抗旱應急體系。

堅持協調聯動、高效處置。按照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的要求,建立部門預警聯動、信息聯動、資源聯動、協調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形成功能齊全、反應敏捷、協調有序、羣衆參與,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實現快速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堅持依靠科技、科學決策。強化科技創新引領,按照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的要求,注重從災後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注重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發揮行業專家作用,科學研判汛期旱情災情,做到精準預警、快速響應、科學調度、有效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和減輕災害損失。

1、5水旱災害分級

根據暴雨預報、洪水預報和工程險情等級,結合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鎮受淹狀況、水庫險情、受旱天數等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水旱災害從低到高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具體災害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件1”)。

0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級層面指揮機構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總指揮:分管應急和水務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由分管水務的副市長主持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副指揮長:__軍分區有關副司令員、市人民政府有關副祕書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水務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局局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武警__支隊支隊長、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市氣象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大數據局、市文體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移民局、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局、市人防辦、市生態移民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水文水資源局、__供電局、市供銷社、__無線電管理局、中國電信__分公司、中國移動__分公司、中國聯通__分公司、市供水總公司、__火車站等部門負責人,各縣(區)政府分管領導。

市防指的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防汛抗旱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健全完善市級應急指揮體制機制、應急預案體系,研究部署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區)防指、市防指各成員單位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按權限批准併發布預警信號和決定啓動市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工作。

市防指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見本預案“附件2”。

2、1。2市防指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在市應急局,主任由市應急局局長、市水務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市防汛辦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市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較大水旱災害接警工作,及時分析、報送水旱災害的重要信息,提出處置水旱災害的建議;向上級部門報告本市有關水旱災害信息;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水旱災害時,負責向市防指提出擴大應急響應的建議,並按指示和有關規定請求省防指擴大應急處置;執行市防指作出的決定;負責全市較大水旱災害的綜合協調組織管理、應急處置保障等工作;健全完善水旱災害應急綜合保障體系;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目標考覈制度,強化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及成員單位的目標考覈;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適時組織開展會商研判,分析水旱災害風險,開展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並將信息通報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市防指的日常事務和上級交辦的任務。

2、1。3市級工作指導組或督導檢查組

市級工作指導組或督導檢查組(以下統稱市級工作指導組)由市防指副總指揮或副指揮長任組長,市應急局、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和專家爲成員組成。當啓動一般(Ⅳ級)和較大(Ⅲ級)水旱災害應急響應時,市防指視水旱災害影響程度和災情,預置工作指導組或督導檢查組赴相關縣區督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一般(Ⅳ級)響應工作指導組。當啓動一般(Ⅳ級)水旱災害應急響應時,視水旱災害影響程度和災情,市防指可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事發地縣(區)指導開展水旱災害的應對處置。市、縣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相關協調和支援保障工作。

(2)較大(Ⅲ級)響應工作指導組。當啓動較大(Ⅲ級)水旱災害響應時,市防指應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事發地縣(區)指導開展水旱災害的應對處置。市、縣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相關協調和支援保障工作。需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市級工作指導組會同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牽頭市領導任指揮長,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常務副指揮長,市級工作指導組副組長和縣(區)黨委、政府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

2、1。4現場指揮部

當發生較大(Ⅲ級)以上水旱災害時,市防指視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需要與縣(區)協同成立現場指揮部。

(1)現場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領導或市防指有關副總指揮到達現場後,市級工作指導組立即與縣(區)現場指揮部進行整合,成立由市領導任現場指揮長,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常務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有關副祕書長、事發地縣(區)黨政有關分管領導、市有關部門負責人爲現場副指揮長及成員的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搶險救援組、應急專家組、羣衆工作組、醫療救護組、秩序維護和人員覈查組、戰勤保障組、交通運輸保障組、新聞報道組等工作組。

(2)現場指揮部的職責。負責會商研判水旱災害及其衍生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況;組織指揮各類現場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救災;迅速控制事態,做好受災羣衆的轉移、疏散和安置工作;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保障應急抗洪搶險現場交通、通信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現場交通運輸保障、現場秩序維護、新聞報道、現場信息的報送等。

(3)綜合協調組。人員組成: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爲組長單位,人員由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市、縣政府辦公室、應急、水務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職責:負責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開展應急搶險救災的指揮調度工作,加強與各現場工作組之間的對接溝通保障信息高效傳遞,彙總上報有關現場情況和工作信息,現場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等綜合性事務。

(4)應急搶險救援組。人員組成:由市應急局爲組長單位,人員由__軍分區、武警__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礦山救護隊,縣(區)應急局等參與搶險救援的部門負責人組成。職責: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安排,調配各類應急救援力量、搶險設備裝備、車輛等,參與應急搶險和水毀設施設備的搶修、解救受困羣衆、水工程搶險和排險等。

(5)應急專家組。人員組成:由市水務局爲組長單位,人員由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職責:負責對現場氣象、水情、工情、洪水監測和險情發展趨勢等進行監測、分析研判,爲搶險救援提供技術保障。

(6)羣衆工作組。人員組成:事發地縣(區)政府爲組長單位,發改、應急、民政、衛健等部門負責同志,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村支兩委支書、主任爲成員。職責:負責羣衆避險轉移安置點的管理,受災羣衆的生活安置,受傷人員的善後安撫,發放有關救災救助物資,心理危機干預等。

(7)醫療救護組。人員組成:市衛生健康局爲組長單位,縣(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同志,市、縣有關醫療機構負責人爲成員。職責:負責受傷羣衆的救治、現場消毒、疫情管控防範等。

(8)秩序維護和人員覈查組。人員組成:市公安局爲組長單位,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職責:負責組織警力對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實施交通管制,遇難者身份覈實,災區治安維護等。

(9)戰勤保障組。人員組成:事發地縣(區)政府有關分管領導,縣(區)政府辦公室、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縣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職責:現場指揮部辦公、生活後勤保障,現場應急供電、供水、通信保障等。

(10)交通運輸保障組。人員組成:市交通運輸局爲組長單位,縣(區)交通部門等爲成員。職責:負責組織搶險救援力量實施水毀公路、隧道的搶通保通及工程設施修復,協調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所需車輛、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運送受災人員、搶險救援人員和救災物資等。

(11)新聞報道組。人員組成:市委宣傳部爲組長單位,市、縣宣傳、政府辦、應急、水務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爲成員。職責: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負責組織市級媒體宣傳防汛安全避險知識,根據防汛需要通過市、縣級媒體向社會發布各類災害預警信息等。

2、1。5市級應急專家組

市防指聘請有關專家建立市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專家庫,市防汛辦負責建立應急專家組的相關工作制度,並對專家庫進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專家主要協助開展水旱災害防範政策和有關技術標準的制定,爲災害評估、災後重建等提供技術支持;發生水旱災害時,市防汛辦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推選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制定水旱災害應急處置方案,爲現場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2、2縣級層面指揮機構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照市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設置,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指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統籌做好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防汛抗旱預案,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對防汛抗旱信息進行分析、研判、上報,開展應急搶險救援的先期處置,組織做好強降雨引發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受災羣衆的轉移安置等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

2、3基層防汛抗旱組織機構

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設立防汛抗旱基層組織機構,在縣級防指和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落實具體的責任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或本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03、運行機制

3、1風險監測

各級水務、水文水資源、氣象等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災害性天氣,雨情、水情、旱情和山洪災害、城市內澇的監測分析預報,組織開展行業(系統)會商研判,對水旱災害趨勢作出評估,並及時將相關研判信息報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雨情信息:汛期市氣象局每天15時前向市防指提供過去24小時全市氣象臺站的降水實況和未來24小時降水預報。本預案啓動後,按啓動後的要求加密報送頻次。

水情信息:汛期市水文水資源局每天15時前向市防指提供全市重要江河水文站點的信息。本預案啓動後,按啓動後的要求加密報送頻次。

旱情信息:在出現旱情時,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別做好降雨、江河水位流量、土壤墒情、水庫蓄水監測預測、會商研判等工作,並及時將情況報市防指。

工情和澇情信息:市水務局負責向市防指提供中小型水庫、涵閘等水利工程運行或出險情況;水庫水電站超汛限水位時,及時報告;汛期每天15時前向市防指提供全市中小型水庫超限運行及相關情況;提供城市或中心城鎮內澇點相關情況,遇強降雨造成城市、縣城或中心城鎮發生嚴重內澇時要及時將情況報告市防指,必要時報市委、市政府採取停工、停業、停運、停學等強制管控措施,並通知有關縣(區)組織低窪易澇地帶羣衆應急避險或避險轉移。

險情信息: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向市防指報告本行業(系統)因強降雨導致的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水庫水電站重大險情。高溫乾旱導致的事故信息等。

災情信息:水旱災害發生後,市防指成員單位、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收集、覈查、統計本行業(系統)、區域內的災情,及時向市防指報告;重大災情,必須按信息報告的要求第一時間進行報告。

3、2預警預防行動

(1)風險識別。市防指成員單位,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依託“__自然災害風險預警系統”“__省應急指揮平臺”“__省政務值守平臺”“__市氣象決策服務系統”“__省山洪(水旱)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防汛抗旱態勢分析系統”等對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進行監測和信息分析、研判,及時向市防指報送監測及預警信息。

(2)風險提示。市防汛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適時組織應急、氣象、水務、水文水資源等部門進行會商研判,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與,根據會商研判的情況及時將預警信息報告市防指副總指揮,並通報有關縣(區)和部門。在強降雨來臨前,各級防指及成員單位要分析本區域、本行業(系統)的風險隱患,列出風險隱患清單,提出管控要求,並以工作提示等方式發送有關部門、縣(區)、鄉(鎮),並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風險管控。預警信息發佈後,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按工作提示要求,積極主動採取預防行動,進一步強化值班值守,密切監視江河洪水和天氣變化情況,並按相關預案做好公衆預警信息發佈、羣衆轉移疏散、應急救援物資準備、應急救援隊伍待命、關閉或限制使用受水旱災害威脅的公共場所等應急防禦應對措施,實現風險隱患的閉環管理。城市(鎮)排水防澇管理部門負責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建立會商、聯動機制,科學擬定“準備轉移、立即轉移、交通管制、區域封控”強制措施對應的降雨量或水位數值,落實轉移線路和轉移責任人。交通、電力、通信、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要根據預警信息和降雨情況,迅速到崗到位,啓動部門應急響應機制,採取應急措施,全力做好應急保障和交通管控、疏導,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事發地縣(區)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國家防總印發的《洪澇突發險情災情報告規定》等突發事件報送的有關要求第一時間向市級報送水旱災害信息,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市防汛辦負責全市較大水旱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接報、研判和處理工作。

信息報送時限。發生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縣(區)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在接報後10分鐘內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災害在發生過程中逐漸演變爲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的,首報時間從達到該級別時算起。發生較大(Ⅲ級)、一般(Ⅳ級)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縣(區)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接報後30分鐘內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辦電話報告(值班電話:________),1小時內書面報告。

信息報送內容和要求。事發地縣(區)按照及時、客觀、真實的要求嚴格按照《洪澇突發險情災情報告暫行規定》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信息報送做到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具體信息的,可先初報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擬採取措施等基本情況,待進一步覈實情況後以續報的方式再補充和修正報告詳細情況。

信息發佈。重大、特別重大水旱災害發生後,市、縣(區)政府或防指會同宣傳部門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必要時市政府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重大決策部署、汛情、災情和旱情等重要信息。

3、3。2先期處置

(1)市防汛辦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的報告,或依據氣象、水文水資源、水務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在組織進行會商研判後,立即通知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啓動應急響應,並做好先期處置;達到本預案規定啓動條件的,立即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指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

(2)發生(Ⅳ級)以上水旱災害,危及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時,事發地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立即啓動應急預案,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分管領導要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合理分工,第一時間分別趕赴救災現場和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坐鎮指揮。趕赴救災現場的領導要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組織對現場進行管控,撤離轉移危險區域內的羣衆、調動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救災物資,避免災情險情擴大。坐鎮指揮的領導要加強與現場指揮部的對接,瞭解現場救援情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聯繫和對接,統籌協調做好災情、先期處置情況的上報、續報,向可能涉及或影響的相臨縣(區)人民政府通報有關情況,根據現場指揮部的需求協調調動各類應急搶險物資、做好受災羣衆的安置協調等相關工作。

(3)發生(Ⅲ級)以上水旱災害時,市防汛辦應按信息報告的有關規定及時將信息報省防汛辦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市防指,並隨時跟進續報現場採集的相關動態信息。同時根據省、市領導的安排部署開展相關工作,並根據事發地縣(區)的需求協調調動省、市各類資源予以保障。水旱災害涉及或影響到本市行政區域外的,由市防汛辦及時通報所涉市(州)。

3、4分級應對

3、4。1分級原則

實行屬地管理、先期處置、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級負責應對處置較大(Ⅲ級)及以上水旱災害,縣級負責應對處置一般(Ⅳ級)水旱災害。一般情況下,市級預案啓動是在縣級預案先行啓動響應的狀態基礎上進行啓動,市級預案啓動後,縣級預案繼續處於啓動狀態;市級根據雨情、水情、汛情的發展趨勢,在縣級預案未啓動時,也可直接決定啓動市級應急響應,市級應急響應啓動後,涉及縣(區)應立即啓動縣級預案。市防指可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趨勢按程序提高或降低響應級別。

3、4。2指揮協調

當事發地縣(區)發生水旱災害,已啓動應急響應應對,在處置過程中,發現水旱災害影響事發地周邊縣區的,要立即將情況即時通報涉及影響的縣(區)政府,並協同涉及縣(區)共同處理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當事態的發展超出事發地政府應對能力,或水旱災害跨市(州)行政區域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跨區域的上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應對。

3、4。3應急響應啓動程序

根據暴雨預報、洪水預報和工程險情,經會商研判,綜合考慮水旱災害影響範圍和受災情況,市防汛辦提出啓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或市防指有關領導簽發。特別重大(Ⅰ級)水旱災害應急響應由市防汛辦報市防指總指揮批准後啓動;重大(Ⅱ級)水旱災害應急響應由市防汛辦報市防指副總指揮批准啓動;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水旱災害應急響應由市防汛辦報市防指副指揮長、市防汛辦主任批准後啓動。

3、5應急響應

3、5。1一般(Ⅳ級)應急響應

(1)啓動條件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經按程序批准市級啓動(Ⅳ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

①市氣象局發佈暴雨預警報告或連續發佈暴雨黃色預警,預報未來3個以上縣(區)將出現或已出現大範圍強降雨,或者2個以上縣(區)出現大暴雨天氣。

②重要江河發生5至10年一遇標準洪水或水位超過警戒水位,鄉(鎮、街道)受淹,局部範圍發生洪澇。

③小(二)型水庫出現險情危及安全。

④出現輕度乾旱災害。

⑤洪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一次洪澇災害需轉移受災羣衆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⑥其他經市防指認定的一般水旱災害。

(2)響應行動

①應急預案達到啓動條件啓動後,經請示副指揮長同意,可在一定區域內發佈相關工作通告,動員公衆做好防災避險。

②市防指各成員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部門按照職責啓動相關預案,督促指導監管行業或領域加密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隱患巡查排查,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水務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救援、搶險、排澇物資預置,隨時待命赴災區增援。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做好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根據防汛的需要,可視情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戶外活動,彈性上下班,延遲上學和放學,暫停營業等應對措施。

③市防汛辦主任或副主任坐鎮指揮,召開會商研判會,視頻連線有關縣(區)進行動員部署,會商防汛抗旱救災形勢、險情處置和災情應對,部署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指揮調度協調有關縣(區)防指和各成員單位聯動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提供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地質災害等監測預警信息。

④根據會商結果,視雨情、災情,市防汛辦主任或副主任帶領有關人員、有關專家組成的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災害發生地指導事發地縣(區)政府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⑤市防汛辦加強與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等成員單位的對接,密切關注汛情、旱情、災情、險情發展動態,傳達省、市領導關於防汛抗旱救災的批示精神和有關工作部署,整理上報有關信息,督促指導災害發生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搶險救災,根據防汛救災需要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害發生地調派各類搶險救援力量、裝備、設備設施和物資等,向有關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情況。

⑥各成員單位落實專人負責加強與市防汛辦的對接聯繫、信息報送,按照職責參與搶險救災和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覈實統計報送行業受災損失情況。市氣象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天氣監測預報結果,其間天氣發生明顯變化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更新報送相關情況;市水文水資源局每日至少報送2次水情,遇水情變化時隨時報送;市防指成員單位每日16時向市防指報告有關信息,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報送。

⑦宣傳部門根據市防指的安排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根據防汛需要對外發布各類災害預警信息等。

⑧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受災羣衆的轉移避險,調動應急搶險物資和力量開展搶險、排澇,每日17時前將突發災情、險情和應對處置情況及時報告市防指,或根據災情、險情變化情況隨時報告。

3、5。2較大(Ⅲ級)應急響應

(1)啓動條件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經按程序批准市級啓動Ⅲ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

①市氣象局發佈暴雨橙色預警,3個以上縣(區)將出現或已出現大暴雨天氣,或過去24小時全市6個以上縣(區)出現大範圍暴雨天氣,或1個以上縣(區)已出現大範圍特大暴雨天氣,且預報降雨持續。

②重要江河發生10至20年一遇標準洪水或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城受淹,較大範圍發生洪澇。

③小(一)型及以上水庫出現險情危及安全。

④出現中度乾旱災害。

⑤洪澇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一次洪澇災害需轉移受災羣衆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⑥其他經市防指認定的較大水旱災害。

(2)響應行動

①應急預案達到啓動條件啓動後,經請示市防指副總指揮,或副指揮長,市防汛辦主任同意,可在一定區域內發佈相關工作通告,動員公衆做好防災避險。

②市防指各成員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部門按照職責啓動相關預案,督促指導監管行業或領域加密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隱患巡查排查,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水務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協助受影響地區政府開展搶險突擊,羣衆轉移等工作。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做好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根據防汛的需要,必要時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戶外活動,彈性上下班,延遲上學和放學,暫停營業等應對措施。

③市防指副總指揮或副指揮長、市防汛辦主任坐鎮指揮,召開會商研判會,視頻連線有關縣(區)進行動員部署,會商防汛抗旱救災形勢、險情處置和災情應對,部署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指揮調度協調有關縣(區)防指和各成員單位聯動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提供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地質災害等監測預警信息。

④發生災情時,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或會商結果,派出由市領導帶隊,或市防指副指揮長、市防汛辦主任或市防汛辦副主任帶隊,有關人員、有關專家組成的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災害發生地指導事發地縣(區)政府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級工作組視災情情況,可與縣(區)協同成立現場指揮部。

⑤市防汛辦加強與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等成員單位的對接,密切關注汛情、旱情、災情、險情發展動態,傳達省、市領導關於防汛抗旱救災的批示精神和有關工作部署,整理上報有關信息,督促指導災害發生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搶險救災,根據防汛救災需要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害發生地調派各類搶險救援力量、裝備、設備設施和物資等,向有關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情況。

⑥各成員單位落實專人負責加強與市防汛辦的對接聯繫、信息報送,按照職責參與搶險救災和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覈實統計報送行業受災損失情況。市氣象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天氣監測預報結果,其間天氣發生明顯變化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更新報送相關情況;市水文水資源局每日至少報送2次水情,遇水情變化時隨時報送;市防指成員單位每日16時向市防指報告有關信息,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報送。

⑦宣傳部門根據市防指的安排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根據防汛需要對外發布各類災害預警信息等。

⑧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受災羣衆的轉移避險和安置,調動應急搶險物資和力量開展搶險、排澇,必要時請求省、市支援。災害影響縣(區)每日11時、17時報送一次應急搶險和救災救助情況及有關工作信息,或根據災情、險情變化情況隨時報告。

3、5。3重大(Ⅱ級)應急響應

(1)啓動條件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經按程序批准市級啓動Ⅱ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

①市氣象局發佈暴雨紅色預警,4個以上縣(區)將大範圍出現或已出現大暴雨天氣,或過去24小時4個以上縣(區)大範圍出現大暴雨天氣,或2個以上縣(區)已出現大範圍特大暴雨天氣,且預報降雨持續。

②重要江河發生20至50年一遇標準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證水位,市、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受淹,大範圍發生洪澇。

③中型水庫出現險情危及安全。

④出現嚴重乾旱災害。

⑤洪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一次洪澇災害需轉移受災羣衆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⑥其他經上級防指認定的重大水旱災害。

(2)應急響應

①應急預案達到啓動條件啓動後,經請示市防指總指揮同志同意,在全市範圍內或一定區域內發佈相關工作通告,動員公衆主動防災避險。

②市防指各成員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部門按照職責啓動相關預案,督促指導監管行業或領域加密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隱患巡查排查,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行業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和單位停止一切戶外活動,必要時對受災區域應採取停止集會、停課、停業等應對措施。

③市防指總指揮或市防指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召開會商研判會,視頻連線有關縣(區)進行動員部署,會商防汛救災形勢、險情處置和災情應對,部署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指揮調度協調有關縣(區)防指和各成員單位聯動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提供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地質災害等監測預警信息。

④根據會商結果和災害發生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彙報後,派出由市領導帶隊,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有關專家組成的市級工作指導組立即趕赴災害發生地指導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當發生河道、水庫重大險情、嚴重山洪災害和嚴重城市內澇時,由分管水務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時,由分管自然資源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工礦、煤礦企業和其他工業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工信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非煤礦山、危化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應急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多災種重大災害時,由市委市政府指定市領導帶隊趕赴現場,市有關部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市防汛辦協調應急、消防救援、水務、住建等部門做好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並派出搶險救援隊伍支援事發地縣(區)。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做好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各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廣泛調動各類資源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市級工作組與縣(區)協同成立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的市領導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

⑤市防汛辦加強與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等成員單位的對接,密切關注汛情、旱情、災情、險情發展動態,傳達省、市領導關於防汛抗旱救災的批示精神和有關工作部署,整理上報有關信息,督促指導災害發生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搶險救災,協調省、市有關部門向災害發生地調派各類搶險救援力量、裝備、設備設施和物資等,向有關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情況。

⑥各成員單位落實專人負責加強與市防汛辦的對接聯繫、信息報送,按照職責參與搶險救災和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覈實統計報送行業受災損失情況。市氣象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天氣監測預報結果,其間天氣發生明顯變化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更新報送相關情況;市水文水資源局每日至少報送4次水情,遇水情變化時隨時報送;市防指成員單位每日12時、16時向市防指報告有關信息,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報送。

⑦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召開新聞發佈會,根據防汛需要適時滾動對外發布各類災害預警信息、公告等。

⑧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鄉(鎮)做好受災羣衆的轉移避險和安置,做到應轉盡轉,不落一人,並調動一切應急搶險物資和力量開展搶險、排澇,必要時請求省、市防指支援。遇強降雨,水務、自然資源、交通、公安、旅遊、教育、衛健等部門要緊盯重點區域,加強對水庫、山洪和地質災害點、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下沉式隧道、涵洞、低窪易澇地帶、旅遊景區、學校、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管控,必要時對重點區域果斷採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等應對措施。災害影響縣(區)從上午7時起至19時每4個小時更新報送一次應急搶險和救災救助情況及有關工作信息,其間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隨時報告。19時後根據災情、險情變化情況隨時報告。

3、5。4特別重大(Ⅰ級)應急響應

(1)啓動條件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經按程序批准市級啓動Ⅰ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

①市氣象局連續發佈暴雨紅色預警,6個以上縣(區)將出現或已出現大暴雨天氣,或過去24小時6個縣(區)大範圍出現大暴雨天氣,或3個以上縣(區)已出現大範圍特大暴雨天氣,且預報降雨持續。

②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標準以上洪水或水位超過保證水位,市中心城區受淹面積達50%以上,絕大範圍發生洪澇。

③小(二)型以上水庫發生垮壩事件。

④出現特大幹旱災害。

⑤洪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一次洪澇災害需轉移受災羣衆3000人以上。

⑥其他經上級防指認定的特別重大水旱災害。

(2)應急響應

①應急預案達到啓動條件啓動後,經請示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同意,在全市範圍內發佈相關工作通告,動員公衆主動防災避險。

②市防指各成員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部門按照職責啓動相關預案,督促指導監管行業或領域加密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隱患巡查排查,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行業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和單位停止一切戶外活動,立即對受災區域採取停止集會、停課、停業、停運等應對措施。

③市防指總指揮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召開會商研判會,滾動研判防汛形勢,視頻連線所有縣(區)進行動員部署,會商防汛救災、險情處置和災情應對,部署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指揮調度協調縣(區)防指和各成員單位聯動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提供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地質災害等監測預警信息。

④根據會商結果和災害情況,市委、市政府派出由市領導帶隊,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有關專家組成的市級工作指導組立即趕赴災害發生地協助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當發生河道、水庫重大險情、嚴重山洪災害和嚴重城市內澇時,由分管水務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時,由分管自然資源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工礦、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工信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非煤礦山、危化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應急的副市長帶隊趕赴現場,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當發生多災種重大災害時,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市領導帶隊趕赴現場,市有關部門做好專家技術支撐工作。市防汛辦協調應急、消防救援、水務、住建等部門做好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並派出搶險救援隊伍支援事發地縣(區)。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做好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各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廣泛調動各類資源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市級工作指導組與縣(區)協同成立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的市領導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

⑤市防汛辦加強與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等成員單位的對接,密切關注汛情、旱情、災情、險情發展動態,傳達省、市領導關於防汛抗旱救災的批示精神和有關工作部署,整理上報有關信息,督促指導災害發生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搶險救災,協調省、市有關部門向災害發生地調派各類搶險救援力量、裝備、設備設施和物資等,隨時向有關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情況。

⑥各成員單位落實專人負責加強與市防汛辦的對接聯繫、信息報送,按照職責參與搶險救災和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覈實統計報送行業受災損失情況。市氣象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天氣監測預報結果,其間天氣發生明顯變化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更新報送相關情況;市水文水資源局每日至少報送4次水情,遇水情變化時隨時報送;市防指成員單位每日12時、16時向市防指報告有關信息,或根據防汛抗旱需要隨時報送。

⑦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召開新聞發佈會,根據防汛需要適時滾動對外發布各類災害預警信息、公告等。

⑧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鄉(鎮)做好受災羣衆的轉移避險和安置,做到應轉盡轉,不落一人,並調動一切應急搶險物資和力量開展搶險、排澇,必要時請求省防指支援。遇強降雨,水務、自然資源、交通、公安、旅遊、教育、衛健等部門要緊盯重點區域,加強對水庫、山洪和地質災害點、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下沉式隧道、涵洞、低窪易澇地帶、旅遊景區、學校、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管控,果斷採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等應對措施。災害影響縣(區)從上午7時起至19時每4個小時更新報送一次應急搶險和救災救助情況及有關工作信息,其間,遇突發險情隨時報告。19時後根據災情、險情變化情況隨時報告。

3、6指揮協同

(1)市防指部門協同

當發生較大(Ⅲ級)以上水旱災害,事發地縣(區)開展先期處置,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防指根據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視緊急程度以文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市委宣傳部、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市衛生健康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參加會商研判會或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局指揮中心視緊急程度以文件或電話方式立即通知__軍分區、武警__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礦山救護隊等應急救援力量前往災害現場。並協調調撥帳篷等救災救助物資支持事發地縣(區)。市防指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指揮部,如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縣(區)組建的現場指揮部併入市級指揮部統一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市、縣(區)防指聯合協同

當發生一般(Ⅳ級)水旱災害由事發地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先期啓動應急響應,設置現場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市級派出工作指導組指導縣(區)協同開展應對處置工作;當雨情、水情、災情呈發展趨勢,超出縣(區)應對能力,或水旱災害演變爲較大以上級別時,市防指視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需要將市級工作指導組與縣(區)現場指揮部進行合併成立現場指揮部,共同開展應對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成立後,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組立即履行工作職責,組織開展相關應對處置工作。

(3)應急支援

當較大水旱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擴大應急建議報市防汛辦,市防汛辦按程序報市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批,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後,由市人民政府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市級自身力量難以滿足應急救援時,由市防指請求省防指給予應急隊伍、應急搶險設施設備等支持。

3、7現場搶險應急處置結束

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羣衆已進行轉移並妥善安置,險情已得處置,經現場指揮部指揮長會商研判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處置工作宣佈結束後,事發地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在1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現場處置情況專題報告,並抄送市防汛辦。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災害處置情況、善後處理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市防汛辦在24小時內向省防汛辦提交處置情況專題報告。

3、8應急響應變更和終止

(1)應急響應變更。當啓動應急響應後,水旱災害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有擴大趨勢,已滿足較高級別應急響應啓動條件的,按程序批准後調整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2)應急響應終止。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經會商研判,按預案啓動的審批程序批准後可終止響應:當大範圍降雨趨停,市氣象局監測預報未來沒有大範圍的降雨過程,主要江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全市旱情得到有效緩解,羣衆生產生活基本恢復;水旱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得到有效處置,主要應急搶險救援任務基本結束;堰塞湖險情和工程險情基本控制。

市級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發展情況,按照縣(區)預案規定終止響應,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04、搶險救援處置措施

水旱災害發生後,市、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成立的現場指揮部應根據險情、災情組織有關人員通過無人機、雷達、衛星等科技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受災範圍、電力、道路、通信、人員被困等信息情況;組織搶險應急力量對受災被困羣衆進行轉移,對水毀水利工程、道路、通信、給排水、供電等設施進行搶修;對受災羣衆進行救治和心理干預;加強救災救助物資的調撥,保障受災安置羣衆的生活,確保受災羣衆有飯吃、有水喝、有住處、有學上、有病能及時醫治;組織開展衛生防疫,確保災後無大疫;妥善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處置和家屬安撫工作;加大對災害現場的秩序維護和交通管制,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推進。

4、1水利工程出險

洪水造成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出現或已經出現垮塌、決口、失穩及其他險情,危及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重要公共設施安全。

(1)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區)水務部門要按照搶早搶小的要求全力做好險情先期處置工作,並第一時間報告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市級水務部門。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

(2)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受威脅區域內的羣衆進行轉移。

(3)市防指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現場指導應急搶險,並視情協同事發地縣(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搶險救災處置工作。市水務局及時派出專家組和工作組、專業搶險隊伍、應急搶險物資等赴事發地開展應急搶險處置。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提供雨情、水情信息支撐。

(4)事發地縣(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等應急力量按照要求參與開展羣衆疏散、轉移和營救受困羣衆,並協助開展現場應急搶險處置等。

(5)市、縣防汛辦根據搶險需要協調應急、消防救援、水務、住建等部門做好應急搶險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提供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4、2山洪、地質災害和堰塞湖險情

強降雨易引發山洪、地質災害,造成堰塞湖險情,沖毀房屋、田地、道路和橋樑等,危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事發地鄉(鎮)政府第一時間將險情報告縣(區)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和市級水務、自然資源部門。市防指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現場指導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開展應急搶險,並視情協同事發地縣(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搶險救災處置工作。

(2)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受威脅區域內的羣衆進行轉移。

(3)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及時派出專家組和工作組赴事發地提供技術保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提供雨情、水情信息支撐。

(4)地方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等應急力量按照要求參與開展羣衆疏散、轉移和營救受困羣衆,現場應急搶險處置等。

(5)市、縣防汛辦根據搶險需要協調應急、消防救援、水務、住建等部門做好應急搶險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提供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4、3城市嚴重內澇

城市發生強降雨或連續性降雨,超過城市排水能力,導致城市低窪地帶積水,地下空間受淹,危及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城市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將險情報告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務部門。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市防指視情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現場指導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開展應急搶險,並協同事發地縣(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搶險救災處置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提供雨情、水情信息支撐。

(2)城市管理部門會同水務部門調動排水設備全力開展排水。縣(區)防指協調救援設備、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市防指視情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指導縣(區)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或協調調動各類應急搶險隊伍支援縣(區)開展搶險。

(3)公安、交通等部門加強交通管制、疏導。住建、水務、人防、交通等部門按職責加強對城市低窪地帶涵洞、隧道、地下空間的管控。各用電單位加強其產權或管轄範圍內供電設施安全管理,防止發生漏電引發事故。

(4)地方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等應急力量按照要求參與開展羣衆疏散、轉移和營救受困羣衆,現場應急搶險處置等。

(5)市、縣防汛辦根據搶險需要協調做好應急搶險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住建、水務部門組織市政排水專家協助提供技術支撐。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提供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4、4重要基礎設施損毀

因暴雨洪水造成交通嚴重受阻,供電、通信、供水、供油(氣)設施等城市生命線系統重要基礎設施損毀。

(1)行業主管部門第一時間將險情、災情報告屬地縣(區)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並先期組織應急搶險力量開展搶險救災。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第一時間報告市防指。市防指視情派出市級工作指導組赴現場指導事發地縣(區)黨委政府開展應急搶險,並協同事發地縣(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搶險救災處置工作。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提供雨情、水情信息支撐。

(2)住建、工信、交通、水務、供電、供水等部門根據基礎設施中斷情況,組織行業部門專家提供技術支撐,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對損毀的基礎設施進行搶修。

(3)屬地縣(區)政府組織受威脅區域的羣衆進行避險轉移,並妥善安置羣衆。公安、交通等部門加強交通管制、疏導。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公安、衛健等部門按職責提供電力、通信、交通、衛生防疫、災區治安管控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4、5乾旱災害

(1)水務部門科學調度轄區內水庫水電站和山塘儲水,適時啓用應急備用水源。

(2)開闢新水源,科學打井,投入抽水設備,開挖水渠進行輸水或向上級部門申請實施跨區域調水。

(3)組織動員水務、消防救援等各方力量爲人畜飲水困難地區送水。氣象部門開展增雨作業。

(4)供水部門採取科學供水計劃,壓減供水指標,緊急狀態下暫停高耗水企業用水和商業服務行業用水,優先保障城鎮居民生活用水。

(5)抓好節約用水的宣傳報道,提醒社會公衆節約用水。

0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

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防指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區)政府應認真履職,加強協作,共同做好災後恢復重建、調查處理、應急處置總結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包括:受災人員安置,應急搶險期間徵用物資的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區衛生防疫、救災物資發放、災區治安管理、現場清理、污染物收集與處理、復工復產、學校復課,供電、供水、通信恢復和災後重建等。儘快消除災害後果和影響,安撫受災羣衆,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調查與評估

較大以上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市防指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收集整理所有應急記錄、工作方案、文件材料,組織對水旱災害開展全面調查,查明災害原因、性質、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影響範圍等情況,對事發地政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行調查,提出水旱災害防範應對的整改措施和建議,形成調查處理報告,60日內報市人民政府,並報省防指辦備案。擴大應急響應後由省政府、省防指參與處置應對的特別重大、重大水旱災害的調查工作按省防指的要求進行調查。

06、應急準備和保障

6、1組織準備

市防指按年度制定市領導分片督導防汛抗旱責任制,成立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有關縣(區)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爲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指導縣(區)、鄉(鎮)做好防汛備汛各項工作。縣(區)按照縣包鄉、鄉包村的要求,成立各級防汛包保督導工作組,指導各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級水務、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教育、旅遊等有防汛任務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督促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重點城市、重要設施、水庫水電站、山洪、地質災害、城市內澇、隧道、涵洞、景區、學校等防汛責任人,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各級防汛責任人必須按要求履行防汛職責,入汛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工作地區、必須24小時保持聯絡暢通;防汛關鍵期必須加強值班值守;遇突發災情險情必須立即到崗全力投入搶險救災。

6、2工程和隱患排查治理準備

水務、住建、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旅遊、教育、應急、衛健等部門,汛前按照職責必須開展各類防洪工程、水毀修復工程、病險水利工程設施、城市排水防澇、山洪和地質災害和醫院、學校、商場、居民住宅、市政設施、電力通信、工礦企業等建築設施安全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度汛隱患;要開展以責任制落實、體制機制健全完善、預案編制演練、物資保障、隊伍建設、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人員轉移避險等方面爲重點,按照單位自查、行業檢查、綜合檢查等方式,加強對風險隱患的辨識管控,建立風險隱患臺賬,落實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實現閉環管理,整改銷號,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6、3應急避險安置準備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避險爲要”,制定羣衆應急避險預案,落實應急避險場所和羣衆轉移避險各環節的流程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對山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城鎮低窪易澇點、水庫下游危險區、地下停車場、地下商場等易受水旱災害的危險區域,地方政府和責任單位要做好影響區內轉移人員的統計登記造冊,落實轉移責任人,並報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轉移工作具體由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負責組織實施,轉移避險預案要重點落實獨居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羣體的信息傳遞和人員轉移包保責任人,確保所有人員能及時安全轉移。

6、4救災救助準備

各級政府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做好救災救助物資和資金準備,保障受災羣衆基本生活。

6、5應急隊伍保障

爲提高應對水旱災害的能力,按照“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建設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發揮駐安武警部隊、預備役人員、民兵、消防救援隊伍在處置水旱災害中的骨幹作用,科學優化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佈局,抓好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非專業水旱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充分發揮機關、企事業單位、羣衆團體、公益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在水旱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中的作用。有計劃開展各類搶險救援隊伍的培訓,開展水旱災害防汛抗旱應急演練,提升各類隊伍的實戰化能力。

市級要依託礦山救護隊逐步組建防汛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縣(區)要結合實際逐步組建相應的防汛應急搶險隊伍;鄉(鎮、街道)要組建完善30人綜合應急隊伍;行政村(社區)要結合實際組建不少於10人的應急搶險隊伍;工程(含在建)管理單位要組建專(兼)職防汛搶險隊伍;有防洪任務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應急搶險人員。

6、6應急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和“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時無備”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物資儲備體系,備足備齊各類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建立物資更新補充的制度,確保滿足應急搶險救援、救災救助的需要。

6、7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防汛抗旱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優先予以保障。同時財政部門、應急部門應積極向上爭取自然災害救災資金,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處置較大水旱災害所需的經費,由各級財政按規定籌措解決。

6、8其他保障

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等防指成員單位要不斷提升專業技術保障能力,做好水旱災害的監測預警、提供應急通信、供水、交通等技術和應急處置保障。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市防指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完善會商研判機制。加大對水旱災害防治的宣傳,提升羣衆防災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0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制訂,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並報省防指辦備案。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認真組織編制本轄區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並報市防汛辦備案。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一縣一案、一鄉鎮一案、一村一案、一流域一案、一水庫(水電站)一案、一山洪點一案、一地質災害隱患點一案、一內澇點一案的要求,全面抓好預案的編制完善工作,並做好各類專項預案與總體預案的銜接,形成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體系。

市應急局負責修訂《__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水務局負責修訂《__市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預案》、《__市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等水旱災害防禦預案,市應急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修訂《__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__供電局要根據職責修訂完善交通、通信、電力保障應急預案,其他行業部門負責及時修訂本行業、本部門防汛應急預案。預案編制(修訂)完成後按規定報備並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指導監管領域內承擔有防汛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單位防汛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

7、2應急演練

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水旱災害應急演練,不斷提升市、縣處置水旱災害的聯動應對處置實戰化能力,提升基層隊伍先期處置的實戰化能力。鄉(鎮)、村及承擔有防汛任務的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每年汛前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汛應急演練。

7、3宣傳與培訓

各級各部門要將水旱災害防治的相關知識納入各級各部門幹部培訓的內容,組織市、縣(區)、鄉(鎮、街道)行政首長進行防汛培訓,組織鄉(鎮)、村防汛責任人培訓,不斷提升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防範應對處置水旱災害的能力;要通過組織開展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村寨等宣傳方式,加大對羣衆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羣衆風險防範意識,增強羣衆防災避災和互助互救的能力。

7、4責任與獎懲

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獎懲制度,對在水旱災害防治、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給水旱災害的防治、應急處置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08、附則

預案實施和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6月印發《__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廢止。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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