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永在作文800字
五年級時,老師把我調到一個男生的旁邊,就這樣我和他成了同桌。當時的我不太愛看書,其原因是看着一個個枯燥的文字總有種讓我犯困的感覺,也一直無法理解,他爲什麼總喜歡在閒暇時捧着一本本我叫不上名字的書,安靜地看着,就像個書呆子,更可惡的是,他的語文成績總是該死的好,尤其是作文,讓爲語文而頭疼的我既是羨慕又是嫉妒,漸漸地我感到了一陣陣自卑感的來襲。
直到有一天,趁着周圍沒什麼人,我用右胳膊碰了碰他,問他:“爲什麼你語文成績這麼好?有什麼祕訣嗎?”我聲音小到讓人以爲在傳遞什麼國家機密。他聽了我的話,轉過身來,面對着我,說道:“在這之前,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你喜歡看書嗎?”聽到這個問題,我連忙搖了搖頭。“那你首先就要開始培養看書的興趣,書是人的良師,也是人的益友,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他扶了扶滑落的眼鏡,一本正經地說道,“同時它也包括了很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可以擴大我們的知識面。另外,學習是沒有祕訣的,關鍵在於你是否肯努力地去學習,是否勤奮、堅持。”明明還是個十一、二歲的男生,卻像一個教書人一樣在那兒教導我。說完他又轉過身去,繼續看書。我用餘光瞥見他手中那本書的名字—《小王子》。
爲了培養對書的興趣,我便時常往圖書館裏跑。剛開始,只是東翻翻、西瞧瞧;不久後,卻也能像他那樣坐下來,靜下心看完整本書,到了後來我也愛上了書籍,也總是喜歡捧着書時所聞到的陣陣書香。突然覺得以前自己的世界是那麼的狹隘,而現在覺得自己的世界“霍”地一下明亮了起來。
五年級的期末考試我進步了很多,雖然還不及他,但對於曾經的我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可生活就是這麼戲劇性,我們畢業了,大家進了不同的初中。那天,我走進教室,他終於把那本熟悉的書—《小王子》送給了我。
如今那本書還待在我書架最頂端的位置。翻開那本書,又聞到了那陣陣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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